經上說:「倘若愛父母過於愛我,這是不合宜的。(馬太福音10章37節)」
許多人乍看就會覺得:「聖經好過份!怎麼可以叫人不要孝順父母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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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若仔細深究聖經就會發現,明明在舊約,耶和華神就已經透過十誡啟示摩西:
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(出埃及記20章12節)
新約以弗所書6章2節也提到:
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(以弗所書6:2)
神竟然還透過聖經跟人約定說:「如果你孝順父母,我就讓你領受祝福,還可以活得長壽。」
神明明就教導人們要孝敬父母,為什麼又說:「倘若愛父母過於愛我,這是不合宜的。」呢?
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
為什麼「愛父母過於愛神不合宜」?
這地上有生下我們身軀的父母,在天上則有生下我們靈魂的靈的父母。靈的父母來自於哪裡呢?靈的父母就是全知全能、三位一體的神。
成為靈的父母的神、聖靈和聖子生下了我們的靈。祂們生下了在「我們裡面」的人,也就是我們的靈,使我們能永遠活著。
就像父母生下我們後,養育栽培我們一般,神、聖靈和耶穌生下我們的靈之後養育栽培我們,如此守護著我們。
不只我們的靈魂,還有我們的身體,都是從創造者神開始的。即使是生下我們肉體身軀的父母,一開始也是從嬰孩開始長大的。就像這樣,一再回溯追尋過去的話,神在太初之時就創造了這世界--天地萬物和人類。
歷史迭代,何處是人類根源?
人類歷史在不斷演進的過程中,逐漸誕生出各位的父母,父母逐漸成長,於是誕生了我們。隨著時間過去,終究長成了現在的我。
就像古人常說:慎終追遠。如果我們孝順父母、追思祖先。那麼,最應該尊敬孝順的對象,不應該就是我們最根本核心的起源,也就是創造並誕生下我們人類的創造主--耶和華神、聖靈和聖子主嗎?
因此,聖經才會要我們敬愛、孝順那在最初的根本上,生下並養育著我們靈與肉的屬天父母--神、聖靈、聖子主,而且要最愛祂們。
神創造這世界、創造了人類和我們的靈魂,並且保護、養育人們,是全知全能又永恆的 神。應該要敬愛、順從、服事並愛著這樣的 神,並在主內孝敬父母。經上記載的是這樣的意思。
即使父母也會因為太過深刻的愛,而將一切祝福毫不保留的留給孩子。若孝敬愛著我們的全能聖三位,三位又會如何祝福這樣的人呢?